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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鲍勃体育下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调研与思考(2)
来源:bob鲍勃体育app 作者:bob贝博 发布日期:2023-10-21 05:02:02

  (一)建立健全责任明晰、监督有力、运转有效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长效机制

  县里要对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应根据农村公路养管公里数核定人员编制,配备乡镇专职交通管理管理人员,经费由上级交通部门和县财政统一核拨。

  公路养管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度是交通部门通过多年实践得出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举措,在规范考核、加强监督工作上应从四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农村公路的养管工作,要将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履行好监督考核职能。三是监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管经费使用、收支情况做监督,规范经费管理。四是乡级政府要充分的发挥公路沿线村级组织的作用,履行好农村公路养管主体的职责。

  近年来,温县探索了统筹统养的半专业化养护模式和以养护工养管为主,村两委助养协管等模式。但随着农村公路养管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推动,现行模式已不足以满足养管工作的要求,不利于养管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推动,因此,必须在探索创新管养模式上,不拘泥于形式,以养好路为目标,选择农村公路养护走道班、公司化路子,朝专业化方向发展。大中修工程可通过招标、委托给专业养护公司进行,日常养护既可以由镇或村组织采用日常性、集中性、季节性养护相结合进行,也可以承包给个人,按照养路的好坏或达标率情况,拨付养护资金。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和技术指导,加大对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实际做到:责任在乡镇,受益在群众,逐步形成“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主体负责、承包人实干”的农村公路管养保证体系。只有这样,农村公路养管质量才能得到保障,养护工队伍才能稳定,养护水平才能显现,农村公路才能始终确保良好的路况.

  要对农村公路实行长期有效的管理,必须根据《公路法》 规定和交通部颁布并于二00六年三月一日开始实施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理顺关系、明确责任。县境农村公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形成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体系,来保障农村公路的各项养护管理工作得以正常开展。

  长期以来,农村公路的发展一直是交通主管部门负主要责任,而农民常抱着“等、靠、要 ” 的思想观念。随着“通达”“通畅”工程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民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他们出资出力,成了建设主力军。农民是农村公路的直接受益者,将农民摆到农村公路建、养、管的主体地位,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实行民路民建、民养、民管、民享,有益于农村公路养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2、建议在乡镇设置一名专职的交通协管员,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规划和建、养、管工作

  因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线长、管理难。农村公路建成通车后,无人养护、无人管理,导致建而不管、修而不养、公路损坏严重,形成了新的行路难问题,在乡镇设置交通协管员,就是要求他们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规划、路政、养护管理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控公路两侧建筑红线及五杆埋设(电力、电信、广电、移动、联通),避免公路街道化,组织、协调、指导群众把农村公路养护好、管理好。同时,也可以更好地衔接县与乡、乡与村的联系,协助县级交通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农村公路管理部门应充当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护人,着重做好养护质量的考核工作,做好交通协管员、养护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及协调管理工作,做好养护资金专款专用的审核工作。

  I、实行属地管理,采用县乡村联动的三级管理模式

  应将路政管理条例的有关法律法规延伸至农村公路,明确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县、乡、村三级职能,建立一支由路政管理员、路政协管员、路政信息员组成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网络。实现行业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村两委管理职能的有机结合,将路面洁障、违章占道等日常工作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和沿线村级组织,把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对村两委综合考核内容,充分的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形成农村公路的管理合力,弥补村道路政管理的空白。

  交通、国土、建设等部门,应建立统一的公路边建设项目审批,加强对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将路政管理前置到工程建设阶段,杜绝违法建设行为。

  农村公路的管理,牵涉到方方面面,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要通过政府部门的职能和利用公安、工商、土管、规划等派出机构,由乡镇政府牵头,协调联动,实行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农村公路都会存在的占路为市、集市占道,乱搭乱建等问题,保持路容路貌,维护路产路权。

  超限超载运输对农村公路的损失同公路水毁一样严重,公路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要严把关口,严查重罚超限超载车辆。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关心治超工作,要给管理部门创造一个良好的治超环境,确保公路完好和使用年限。

  政府应尽可能设立乡道、村道养护基金,养护基金的来源可通过各乡镇每年拿出财政转移支付民办交通费的20%至50%,交通部门每年筹集部分,县财政每年配套部分共同作为养护基金。乡村公路养护基金的使用,由各镇、村提出申请,县交通主管部门依据申请与各镇、村签订养护合同,并报县政府备案,乡镇公路养护站按合同组织施工。其使用情况,由县政府组织考核,接受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另外,还可采取社会各界的捐赠、赞助资金和将公路旁树木经营权和公路冠名权拍卖,公路两边空地优先开发权换取的升值收益分成、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供的以奖代补资金等办法,筹措资金对农村公路来管理养护。

  农村公路养管范围广、线路多,养护经费全部由国家承担目前尚不可能。目前,除了安排公路日常养管资金外,农村公路文明路创建、农村公路绿化、公路水毁修复、公路附属设施提升、公路大中修等每年均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因此。省、市、县政府应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积极组织筹措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县财政设立乡村公路养护基金专户,建立以省补资金、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筹措机制,建立健全养护管理资金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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